馬來西亞注冊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嗎?
在馬來西亞注冊公司,股東一般不需要承擔無限責任,但存在特殊情況。
根據(jù)馬來西亞《2016 公司法》,公司形式主要包括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對公司認G的股份數(shù)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清算承擔責任。私人有限公司屬于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責任僅X于所認G的股份金額,公司的債務(wù)不會影響股東的個人財產(chǎn)。
不過,如果注冊的是無限公司,股東則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即股東將對公司所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全部個人責任。但在馬來西亞,很少有公司會注冊為無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