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制造樣品的設計參數應當具有代表性,制造工藝應當覆蓋申請產品范圍。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成形、焊接、無損檢測、理化檢驗和耐壓試驗過程,A 級鍋爐產品還應當有熱處理過程。
具備新產品的設計開發(fā)能力,并且有足夠的將圖樣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人員;配備 A 級鍋爐產品制造需要的專職檢驗人員不少于 5 人;
A 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焊工中,配備 FeⅡ及以上類別材料(見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試件合格項目的焊工人數比例不少于 50%。
試安裝工程的設計和受壓元件制造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試安裝工程應當經耐壓試驗、總體驗收合格。試安裝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試安裝過程應當接受監(jiān)督檢驗。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條件的通用條件是所有壓力管道元件產品(包含無縫鋼管,閥門等)的前期條件,看完這個條件要求后,在結合各個產品的專項條件去準備取證條件.
無損檢測人員
自行進行的無損檢測項目,制造單位配備相應檢測項目的無損檢測Ⅱ級人員各不少于 2 人,專項條件有規(guī)定的按照專項條件要求。